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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业务

个人经营贷款(循环)

责编:管理员 日期: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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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简介

个人经营贷款(循环)是指丹东鼎元村镇银行授予借款人一定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个人消费,可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且授信到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经营资格证明;
3、具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我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期限
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采用信用或保证方式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采用质押方式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也可采用信用方式。在办理具体业务过程中,可采取一种方式,也可多种方式结合使用。

还款方式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
2、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
3、定期结息不定期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