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7095899
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业务 > 个人贷款业务
个人贷款业务

个人消费贷款

责编:管理员 日期:2016-08-25

【字号: | |


业务简介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丹东鼎元村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家庭或个人购买消费品或其他与个人消费相关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授信到期时未退休,且授信期限加年龄之和不超过60周岁。

申请条件
1、在贷款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能够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
2、有正当的职业、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或符合我行个人信用贷款的条件。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其中采用信用方式的期限为3-36个月。

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可以采用抵押、保证、质押担保等。符合我行信用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发放对象为:个人或其家庭资产连续一年以上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且属于下列范围内的客户群体:
1、在我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满一年的公务员、教师、医生或其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金融、电力、电信、烟草、律师等行业的正式员工;
2、在我行开立企业账户的,且近一年企业账户资金沉淀日均余额不低于200万元,并在我行办理代发工资满一年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
3、在我行开立个人账户的,且近一年个人账户资金沉淀日均余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优质客户。